学参网小编整理分享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pdf下载,供大家学习参考下载。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
理、梯队完备、充满创新活力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
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制度,根据教
际需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学术评价并重的原则,
全面考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贡献、教育教学、科学
研究、管理服务、社会服务等综合能力。
第三条 坚持分类管理、分类评审原则,规范晋升办法,明
确评审条件。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四条 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不同分为教师岗位、大学
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简称思政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简称其他专技岗位)。
(一)教师岗位。按申报学科类别不同分为自然科学类和艺
术体育类,其中艺术体育类教师指承担基础美术与艺术设计课和
体育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同级教
师岗位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研究并重型、研究为主型(研究
型)和社会服务型(推广型)。
(二)其他专技岗位。其他专技岗位按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
分实验技术岗位、出版编辑岗位。
第三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风貌教育引导学生,做好本职工作;恪守学术道德底线,无学术
不端行为。
第六条 身体健康,具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聘岗位类型相对应,任
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如果任现职以来年度
考核结果出现过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情况,按以下(一)~(三)
条款执行。
(一)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年度考核结果1次基本合
格者,延长1年;年度考核结果1次不合格者,延长2年。
(二)申报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取
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三)个别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对年度考
核结果做特殊要求的情况均以学院考核结果为准;另由学校党委
统一组织考核的申报人员不受评审条件中对年度考核结果的限
制。
第八条 学历、学位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
2. 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且任初级专业技
术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
2. 具有硕士学位,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其中
申报博士点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高级实验师专
业技术职务者须具有博士学位。
第九条 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要求
教师岗位、思政系列、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晋
升时,对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出版编辑岗位人员在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要求按黑龙
江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标准执行。
第十条 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对于申报当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报
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试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报具有教学任务的岗位执行“教学一票否决”
制度
(一)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者,取消其当年及
次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
延长2年(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每出现1次,任职年限增加2年)。
(二)教学工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
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院的教学任务安排;
2. 申报前四个学期内,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排名两次位
列于本单位教师排名后5%;
3.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位论文
抽检评议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情形者。
第十二条 申报教师岗位的其他经历要求
(一)出国留学经历要求
出国留学经历:指申报人员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攻读学位的出国留学经历,或经学校审批同意因公到国外正规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执行合作研究、访问进修等任务的出国留学
经历,出国留学时间以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博士点、硕士点学
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半年及以上的出国留学经历。
(二)2019年及以后申报教师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
报时年龄达到45岁的教师除外),任现职以来,至少担任过1年
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或本科生导师,并经学院考核合格。
(三)2019年及以后申报学科门类为工学的教师,5年内须
有累计3个月及以上在企业工作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工程实践
经历或累计3个月及以上指导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及
毕业实习等实践经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教学工作量
(一)教学工作量:本细则中涉及的教学工作量指本科生课
堂教学工作量、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指导学生课程设计、实
习实训和毕业论文折合学时数之和。
(二)课堂教学工作量:指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计划学时数,
不包括指导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学时数。
(三)免教学工作量说明:教师通过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渠
道进行出国访学、交流等或经学校同意参加国内培训、学习(攻
读学位者除外)、挂职锻炼或担任兼职教学、科研秘书、研究生
辅导员等情况,派出或担任相关职务期间视同完成课堂教学工作
量。
(四)关于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的说明。承担课堂教学
工作量为近5年完成的(来校时间不足5年的,以来校时间整数年
计算,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有聘用合同要求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学术论文、教材和著作认定
(一)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相关的研究论文)
1. 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相关的研
究论文)中标注的所有作者中位列第一位的作者或独立作者;
2. 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指导的本科
生或研究生,此种情况下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可以作为论文业绩
申报;
3. 共同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为其受托指导的研究
生,且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此种情况下的
共同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可以作为论文业绩申报,且该篇学术论
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中仅可使用1次,该篇学术论文使用
权由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决定。
在职攻读学位、在站做博士后、公派访学者申报专业技术职
务时,在读、在站、公派访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我校为第二
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可以认定。
(二)实行代表作制度。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和外审函评阶
段均实行代表作制度。
1. 申报时:申报人提交论文代表作的数量,不超过各岗位
类型评审基本条件中规定各类论文数量的最大值。
2. 函评时:按照外审函评工作程序中要求的送审学术论文
数量执行。
(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所涉及的学术论文
(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均指发表在国
际著名学术期刊、被SCI、EI、SSCI、A&HCI 收录期刊(以下简
称“四大检索系统”)、国内著名学术期刊、A+期刊、中文核心
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
文)。
发表在上述五类期刊外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
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均不能作为论文业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以学校确定为准;四大检索系统收录的学
术论文须为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Journal Article 或Review);国
内著名学术期刊以学校确定为准;A+
期刊须同时被《中国学术期
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
大版)收录;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
版)为准。
(四)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
文)须发表在本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期刊
(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期刊)上并公开出版发行。在专辑、专刊、
增刊、续刊、论文集、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在学术会议
上书面交流的论文,与本学科(专业)不相关的论文,均不能作
为论文业绩申报;书评、动态、讲座、评论(文学评论除外)、
简报(国际著名学术期刊简报除外)、文摘、译文、史志、科普
文章、新闻报道等文字材料均不能作为论文业绩申报。
(五)教材或著作(含译著)应为正式出版且有ISBN统一
书号的本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材或著作。
申报人作为第一主编编撰的教材或著作(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
材),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视同满足字数要求;申报人作为
非第一主编编撰的字数以在教材或著作中标注为准;申报人作为
非第一主编编撰教材或著作中未标注申报人撰写字数,以教材或
著作总字数除以参编总人数计算得出,参编不同教材或著作的字
数不累加计算。
第十五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认定
(一)专利获得者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新品种(良种)
位或选育单位。
(二)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成果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
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三)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奖
1. 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
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国家优秀教
学成果奖等。
2. 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或有关部委
颁发的教学科研成果奖等。
3. 厅(局)级科技奖励:有关厅(局)或地级市科技成果
奖励(获奖证书应盖厅(局)或地市行政部门公章)。
4. 关于其他奖项的认定:由全国一级学会组织实施的科技
奖,获奖证书须同时加盖主管部委国徽章,获奖层次、等级及获
奖者有效位次参照省(部)级科技奖执行;获得其他省的科技奖
项,获奖层次、等级及获奖者有效位次参照黑龙江省科技奖项执
行;艺术、体育类学科(专业)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等
同于相应级别的教学科研获奖。
(四)国家级主流媒体
1.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绿
色时报、中国青年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
2.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3. 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
国青年网、各部委门户网站首页重点推荐。
第十六条 教学项目和科研项目认定
(一)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建设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或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计划项目等。
(二)国家级一般项目:指由国家指定的部门(机构)下达
的教学、科研或人才项目,如: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
或青年等项目、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国家软科学项
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
(三)省(部)级项目:指由省(部)级部门(机构)下达
的教学、科研和人才项目,如: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教育部博
士点基金、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国家林业局计划项目
(专项经费)、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学基金、应用研发、
产业化专项、事业费专项、软科学研究计划)、黑龙江省哲社规
划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教学类项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
划课题、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
学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
上资助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等。
(四)厅(局)级项目:由地厅级城市(单位)的科研主管
部门下达的科研和人才项目,如: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
究课题专项课题科研类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经费资助项目、黑
龙江省博士后科研启动金项目等。
(五)横向科研项目: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事业单
位、企业单位、社团、部队等)或个人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
技服务等研究项目,项目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等。
(六)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通过横向科研项目转拨至学校的
经费;或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由境外单位转拨至学校的经费;
或参与外单位的纵向科研项目,由外单位转拨至学校的经费。
(七)相关情况说明
1.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下设的团队、任务负责
人等同于主持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团队、任务负责人必须同科
研任务下达部门签订独立合同,如果变更负责人必须有科研任务
下达部门批文);
2. 主持(参加)学会类、协会类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可作
为横向科研经历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
3. 主持(参加)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不
可作为科研经历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项目经费不计入到
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
4. 除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外,主持或参与项目的第一单
第十七条 博士后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说明
(一)博士后人员指以全脱产形式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
站或工作站进行科学研究的工作人员。
(二)博士后人员的任职时间以进第一站的时间起算。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非我校第一署名单位的科
研成果可以认定,认定数量不超过评审条件中规定数量最大值的
1/3。
(四)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教学任务和业绩不作要求,科研
任务与业绩要求参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其他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截至当年12
月3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在编在岗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
务。
(二)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或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
国家有关部门认证通过)均可作为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
规定学历学位。
(三)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和奖励等工作业绩均指任
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所主持(参加)的科
研项目或获得的研究成果或取得的学术业绩等应与申报者申请
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或所在岗位(系列)一致。
(四)关于建立“教授直通车”的政策规定。在教师岗位专
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中建立“教授直通车”制度。
1.“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支持计划”、“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同级别人才项目入选者;
者在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 篇,并有明确的前沿热点
或原始创新的研究方向;
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或ESI热点论文1篇或发表
被SCI收录且JCR分区为Q1区间的学术论文至少6篇(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著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
篇),学术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重点参考学术论文引用
率),并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科研项目与经费达到申报相
应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等奖(限前五位)或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
(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限第一位),且科研项目与经费达
到申报相应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上教学成果一等奖(限第一位)或获省教学名师奖,且近5年内
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至少2次;
6. 学科(专业)发展建设亟需,可由学科(专业)负责人
将拟申报人选提交工程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论证,形成的论证报
告在工程技术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并经工程技术学院党政联系会
会讨论,确定拟通过人选。
具备上述六项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
限、出国留学经历等条件限制,经个人申请,由工程技术学院推
荐(不占单位推荐限额),提交校学科评审组评审。
(五)关于转系列的规定。
行。
(六)关于调转学科(专业)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
因个人原因发生学科(专业)调转者,调入新学科(专业)
两年内不可以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高一级专业技
术职务后,两年内不允许进行学科(专业)调转。
(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实行限次申报制度。申报同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人员自第二次申报起,较上一次申报时须有新的研究
成果或学术业绩产出方可连续申报。
(八)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认定,参照东北林业大
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执行。
(九)填报的业绩成果应由相关管理部门或机构审核、认定
其真实性、有效性;对没有列入本细则的学术事项由相应的学术
机构或引入第三方评价。
(十)本细则中所称的“至少”、“以上”、“以下”、“以
后”均含本级;“主要参加人”指总排名前三名。
(十一)本细则个别条款中有时间限定的,以规定的时间限
定为准;条款中未提及时间限定的,均以任现职以来为准。
(十二)本细则中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为东
北林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审基本条件。详见东北林
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适用于自2017年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的申报人员。
第二十条 本细则涉及申报资格、附则等的解释权归工程技
术学院。
附件1:
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讲师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
本学科(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
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教学工作要求
1. 能承担1门课程的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
课等教学工作,具有撰写(制作)较高质量教案和指导学生实习、
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能力。
2. 须完成各个基层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术业绩成果要求(至少具备1~2项中的1项)
1.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
2. 作为作者,参与编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
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
人撰写的字数至少2万字。
注:博士毕业新入职的教师(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以来校报到(取得博士学位)之日算
起,直接受聘教师十级岗位(新入职教师须见习期结束考核合格
之后)。
二、其他岗位(系列)中级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或作为作者,参与编
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
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的字数至少2万字。
注:博士毕业新入职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以来校报到(取得博士学位)之日算起,
其他专技岗位(思政系列)工作者,直接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新
入职人员须见习期结束考核合格之后)。
附件2:
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
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明确的科学研究方
向,能及时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
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2. 明确知晓所授课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能力与素
质的培养要求,并能按培养要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
法、改革学生学习成绩形成性考核方法(包括方式和内容),注
重学生品德修养教育和诚信养成教育,注重知识与能力结合的教
育教学,促进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3.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
(二)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同时,至少还
须具备(4)~(9)项中的2项)
(1)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56学时(承担研
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
教学工作量可视同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2)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3篇;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校级
教学项目至少2项,且至少完成1项;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5)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7)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9)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不作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科研水平
与业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同教学研究论文,
但视同数量最多不超过1篇。
(三)教学研究并重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和业绩要求(具备(1)项同时,至少还须具备
(2)~(8)项中的1项)
(1)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144学时,其中自然科学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人文社科类和艺术体育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承担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
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可视同
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
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
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不包括
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
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
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并
至少完成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20万元;
或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40万元;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
目至少2项,并至少完成1项;
艺术体育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
参与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
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时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教学项目可视同
同级别的科研项目。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Q2区间学术论
文1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学术
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
论文至少1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1
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
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
等领域的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
用;
(5)参与撰写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
至少5万字。
(四)研究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主持并完成
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或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2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0
万元;
人文社科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5
万元;
艺术体育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
万元;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
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时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
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
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1篇;
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6篇,其中被SCI、EI收录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2
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
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
等领域的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
用;
(5)参与撰写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
至少5万字。
注:申报副研究员七级岗位人员,教学任务与业绩不作要求,
除要求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自然科学类年均至少30
万元(人文社科类年均至少10万元,艺术体育类年均至少5万元)
之外,其他均按研究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的科研任务与业绩要
求执行。
(五)社会服务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主持并完成
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或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6)项中的1项)
(1)成果社会效益:
在科技成果推广、开发应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较好的经济
效益,成果第一持有人为应用单位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年均至少50
万元;或关注各级政府的政策发展导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咨询服务,能够积极主动对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或
在科研成果推广、社会服务过程中,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并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
(2)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50万元;
人文社科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50万元;
(3)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Q2区间学术论
文1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学术
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论文至少1篇;
(4)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
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5)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6)牵头制定(修订)本学科(专业)领域行业标准至少1
项。
二、实验技术岗位高级实验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
实验工程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
技术问题,指导其他技术人员和培养学生掌握相关技术技能。
2. 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够独立规划实验项目,设计实
验方案;能熟练操作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排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的一般故障。
3.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方面成
绩突出。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任现
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或“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教学任务要求
完成所在基层单位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效果良好,
每年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1门及以上的讲授或指导工作,课堂教
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4学时(如基层单位未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教
学任务,可不作要求)。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8项中的3项)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
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
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
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
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限第一位);
3. 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青
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4. 参与编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
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5. 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级以
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
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6. 省(部)级及以上实验中心(室)的主要创建者;或自
制教学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应用,并具有潜在的推广价值(限
主持人);或在省(部)级及以上自制仪器设备评奖中获得二等
奖及以上奖励(限主持人);
7. 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科
(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奖)
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 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三、工程技术岗位高级工程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工程技术
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
技术管理中本学科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承担某一方面的生
产技术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3. 在工程管理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的
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学科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
题。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SCI、EI
论文至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具备1~5项中的3项,3项中至少具备
1~2项中的1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
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
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3.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习
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4. 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级以
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
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5. 主持设计、监理、施工1项一级专业工程或2项二级专业工
程,并被应用于实际工程2年以上,效果良好。
四、图书文博岗位副研究馆员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系统掌握图书馆学、博物馆学、情报学等相关学科的专
业知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图书馆学、博物馆学、情报学或
其他学科有系统的研究。
2. 担任文献管理或博物馆管理研究和参考咨询等方面的指
导、审核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
习和科研工作,能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
3. 长期工作在图书资料或博物馆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
供高质量的服务。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限第一位);
3.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五、财务会计岗位高级会计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较系统的财务会计理论水平,熟悉经济、审计、税
务、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对中级以下会计(经济)人员的工
作进行有效指导。
2.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管理相关的财会
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能够起草相关的财务管理
制度,解释、解答相关的财务法规;能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
深入的分析和预测,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
3. 长期工作在财务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
务;申报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
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4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4. 撰写高水平财务工作报告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
并被学校财务部门采纳,对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起到积极有效
作用。
六、出版编辑岗位副编审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出版、编辑及其他学科有
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
2. 作为责任编辑的期刊均为合格品;组稿能力较强,每年
编辑刊发稿件不少于本单位编辑刊发稿件均值。
3. 长期工作在出版编辑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服务,指导过多名能胜任出版编辑工作的业务骨干;申请者通
过岗位(系列)评审后须参加第二年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
相应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
起点岗位聘用委员会的评审。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七、医疗卫生岗位副主任医(护、药、技)师七级岗位评审
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
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努力,团结协作,
能较好履行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责。
2.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诊断符合率高,无
医疗事故;有一定带教能力,能指导卫生技术人员;遵守医德规
范。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医疗卫生服务;申报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
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八、高教研究岗位副研究员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丰富的高教研究实践经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
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2.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学校或学院的事业
(或学科)发展规划、重要管理制度、综合调研报告等,为学校
的教学改革和科学决策提供政策或理论支撑(附有关独立起草文
稿、文件等证明材料)。
3. 具有精诚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
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
核至少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
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科研经历要求
主持国家级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
(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厅
(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2项中的1项)
1.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二等奖(限第一位);
2.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九、思政系列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
领导能力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
比较深入的研究,能够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
以学生为本,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学生
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任期内无安全稳
定责任事故发生。
3.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招生、就业、心理健康、学生
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能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方法,
能够做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特色、创品牌,并在校内外
有一定影响。
4.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与方法,
定期对学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能够准确把握学生特点,根据学
生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5. 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
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
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6.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教学任务要求
能够承担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两课课程、军事
理论课等教学任务;且近5年内至少1次组织并带队指导暑期社会
实践或参加军训。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4项中的2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
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
项;
2. 参与编撰本学科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
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3. 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限前五
位);或获学校教学质量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青年教师授课
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1次;
4. 获得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
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或所指导学生团队获得省级三等
奖及以上奖励;或获辅导员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奖。
附件3:
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
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及
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具有稳定(前沿)的研究方向和
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学科(专业)
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2. 积极参与所授课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掌握人
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培养要求,并能按培养要求开展
教学研究与评价、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学生学习
成绩形成性考核方法(包括方式和内容),注重学生品德修养教
育和诚信养成教育,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结合教育教学,在基层单
位是公认的教学引领者或骨干。
3.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
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
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能够积极有效地组织本学科(专
业)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教学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同时,至少还
须具备(4)~(9)项中的2项)
(1)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56学时(承担研
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
教学工作量可视同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并以第
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3)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4次,且近
5年内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2次;或近5年
内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3次;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5)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
书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7)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
(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至少8万字;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9)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不作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科研水平
与业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同教学研究论文,
但视同数量最多不超过2篇。
(三)教学研究并重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项同时,至少还须具备
(2)~(8)项中的1项)
(1)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144学时,其中自然科学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人文社科类和艺术体育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承担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
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可视同
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
持并完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2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4)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
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6)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
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
8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40万元;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
项目至少1项,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80万元;近5
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0万元;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
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
额至少20万元;
艺术体育类: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
项;或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新增主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机械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
程、风景园林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国家级
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
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1篇
或Q2区间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4
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8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艺术体育类:发表
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论文至少1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
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
(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并至少有1项
已经成果转化;或选育出省级以上新品种至少2个或经省级以上
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
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
成果被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
(5)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
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四)研究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中的1项,至
少还须具备(4)~(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
持并完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2项;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5)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
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7)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
(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至少8 万字;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30万元;
人文社科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10万元;
艺术体育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5万元;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新增主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机械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
程、风景园林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国家级
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
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2篇
或Q2区间学术论文4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8
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0篇,其中A+论文至少4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
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
(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并至少有1项
已经成果转化;或选育出省级以上新品种至少2个或经省级以上
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
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
成果被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
(5)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
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注:申报研究员四级岗位人员,教学任务与业绩不作要求,
除要求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自然科学类年均至少50
万元(人文社科类年均至少20万元,艺术体育类年均至少10万元)
之外,其他均按研究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的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
执行。
(五)社会服务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中的1项,至
少还须具备(4)~(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
持并完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2项;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5)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
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7)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
(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至少8万字;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6)项中的1项)
(1)成果社会效益:
在科技成果推广、开发应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显著的经济
效益,成果第一持有人为应用单位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年均至少
100万元;或关注各级政府的政策发展导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
展提供决策咨询与制度设计,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
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采
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科研成果推广、
社会服务过程中,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被国家级
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2)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500万元;
人文社科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50万元;
(3)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1篇
或Q2区间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4
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
论文至少2篇;人文社科类:
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8
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4)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
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
(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第一位);
(5)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并至少有1项
已经成果转化;或选育出省级以上新品种至少2个或经省级以上
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6)牵头制定(修订)本学科(专业)领域行业标准至少1
项。
二、实验技术岗位教授级高级实验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系统、坚实的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
学科(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创新能力;对所从事的学科
(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
名度;比较全面掌握本学科(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现状、新科技
信息和新发展动态,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的能力。
能积极主动地指导其他技术人员和培养学生掌握现代先进技术
技能。
2. 主管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在教
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学生、服务对象和
业界的认可。
3. 实践技能强,能娴熟使用本学科(专业)领域先进仪器
设备,能根据用户需要使用或开发仪器设备的新功能、新用途;
能熟练排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故障,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运行
规范,切实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任现
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或“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
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
(二)教学任务要求
完成所在基层单位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效果良好,
每年承担本科生1门及以上实验课程的讲授或指导工作,课堂教
学工作量年均至少48学时(如基层单位未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教
学任务,可不作要求)。
(三)研究能力要求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6篇,其中A+
论文至少1
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3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具备1~8项中的3项)
1. 自然科学类: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
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至少40万元;人文
社科类: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
1项,且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至少10万元;
2. 获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
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
成果三等奖(限第一位);
3. 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青
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4. 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并至少有1项已
经成果转化;或选育出省级以上新品种至少2个或经省级以上良
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5. 主编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6. 省(部)级及以上实验中心(室)的创建者(限第一位);
或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并在3 所及以上高校的实验教学中应用,具
有推广价值(限主持人);或在省(部)级及以上自制仪器设备
评奖中获得一等奖奖励(限主持人);
7. 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科
(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奖)
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 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三、工程技术岗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系统、坚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
学科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国内外相关工程技术现状
和发展趋势,熟悉学科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2.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
技术管理中本学科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承担某一方面的
生产技术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 在工程管理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的
能力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能熟练解决本学科领域的关键性技
术问题。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任现
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或“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
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8篇,其中SCI、EI论文
至少2篇;或发表SCI、EI论文至少4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具备1~5项中的3项,3项中至少具备
1~2项中的1项)
1. 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到账
并校留纵横向经费至少100万元;
2. 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
前三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第一位);
3. 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或选育出省级以
上新品种至少2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
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4. 主编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
工具书),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5. 主持设计、监理、施工3项一级专业工程或6项二级专业工
程,并被应用于实际工作6年以上,效果良好。
四、图书文博岗位研究馆员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精通图书文博专业基础理论
知识和专业知识,对图书馆学、博物馆学、情报学及其他学科有
系统的研究和突出的成果;熟练掌握图书文博专业的技术规范、
标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及时跟踪当代图书文博
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
2. 全面主持或指导大型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制定图书
馆或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或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及业务管
理制度;精通文献信息检索的各种方法,能综合运用传统手工方
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事高难度的参考咨询服务和高水平的
文献管理研究,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解决重大的业务问
题。
3. 长期工作在图书资料或博物馆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
供高质量的服务,积极指导图书文博工作的业务骨干;为教学科
研、人才培养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任现
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或“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
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6篇,其中A+
论文至少1
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4项中的3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
2. 获厅(局)级及以上一等奖奖励至少1项(限第一位);
3. 主编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4. 主持并完成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项目2项,取得显著
效益,并经市(厅)级主管部门论证认可。
五、出版编辑岗位编审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全面系统地掌握出版编辑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
某学科领域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方面有系统的
研究和较深的造诣;了解出版行业的新技术,熟练掌握运用计算
机辅助进行编辑工作的知识和技术。
2. 熟悉出版工作各个环节的业务,政策和理论水平高,编
辑和组稿能力强,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结合学
校工作实际开发重大选题。
3. 长期工作在出版编辑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服务,指导过多名能胜任出版编辑工作的业务骨干;为教学科
研、人才培养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
申请者通过岗位(系列)评审后须参加第二年黑龙江省(或国家)
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学校专
业技术起点岗位聘用委员会的评审。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1
次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6篇,其中A+
论文至少1
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主编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2.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或获厅
(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2项(限第一位);
3. 获省(部)级期刊奖、新闻奖、图书奖一等奖或二等奖
至少1项(限第一位)。
六、财务会计岗位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系统的财务会计理论水平,掌握经济、审计、税务、
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对中级以下会计(经济)人员的工作进
行有效指导。
2.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管理相关的财会
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起草学校财务管
理文件、财务评估报告、综合调研报告等两份及以上,并被学校
采纳且执行效果良好,能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和预测,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
3. 长期工作在财务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
务;申报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
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1
次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6篇,其中A+
论文至少1
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主编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2.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2项(限第一位)。
七、医疗卫生岗位主任医(护、药、技)师四级岗位评审基
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精通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医疗卫生
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某一领域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掌握
国内外医疗卫生先进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
2. 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能解
决复杂疑难的临床和技术问题;主持医疗卫生专业某领域的全面
业务工作;带教能力强,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的能力;遵守医德规范。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医疗卫生服务,成绩显著,并得到服务对象和业界公认;申报
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并
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1
次为优秀。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6篇,其中A+
论文至少1
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主编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2.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2项(限第一位)。
八、高教研究岗位研究员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丰富的高教研究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
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正确处理高等教育管理中的重要问
题。
2.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学校或学院的事业
(或学科)发展规划、评估报告、综合调研报告等两份及以上,
并被学校采纳且执行效果良好,为学校的教学改革和科学决策提
供政策或理论支撑(附有关独立起草文稿、文件等证明材料)。
3. 具有精诚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
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
核至少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
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近5年内年度考核
至少1次为优秀。
(二)科研经历要求
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部)
级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3项。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不少
于1篇;或发表A+
论文至少3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2项中的1项)
1.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第一位);
2. 主编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九、思政系列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并对高等学校思想
政治工作深入研究,能够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踏实肯干,具有
奉献精神。以学生为本,能够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任期内
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
3.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招生、就业、心理健康、学生
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能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方法,
做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特色、创品牌,并在校内外有一
定影响。
4. 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定期对学
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能够准确把握学生特点,根据学生实际情
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5. 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6.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2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且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1
次为优秀。
(二)教学任务要求
能够承担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两课课程、军事
理论课等教学任务;且近5年内至少1次组织并带队指导暑期社会
实践或参加军训。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6篇,其中A+
论文不少
于1篇;或发表A+
论文至少3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具备1项同时,还须具备2~4项中的2
项)
1. 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
项;
2. 主编本学科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
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3. 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限前五
位);或获学校教学质量一等奖;或获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
及以上奖励至少1次;
4. 获得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
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或所指导学生团队获得省级二等
奖及以上奖励;或获辅导员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奖。
附件4:
为贯彻落实学校综合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程,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管理制度,提出制定符合我校专业技术队
伍实际情况的职务晋升期刊目录,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发表高水平
学术论文,现将我校职务晋升学术期刊目录公布如下:
一、自然科学类
(一)国际著名学术期刊
Nature、Science
(二)重要索引收录期刊
1. SCI(科学引文索引),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
制作的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涵盖
学科:林学、林业工程、生物学、生态学、药学、化学、数学等;
2. EI(工程索引),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
涵盖学科:林业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食
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等。
(三)A+并中文核心期刊
A+期刊须同时被《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
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收录的期刊。
(四)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的核心库来源刊物。
二、人文社科类
(一)国内著名学术期刊
1. 中国社会科学;
2.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头版发表的理论文
章、《求是》杂志理论文章可视为国内著名学术等效期刊。
(二)重要索引收录期刊
1.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
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涵盖
学科: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
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
2. 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
(ISI)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涵盖学科:设计学、美术学、文学、哲学等。
(三)A+并中文核心期刊
A+期刊须同时被《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
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收录的期刊。
(四)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的核心库来源刊物。
注:1. 发表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非
扩展库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非扩
展版期刊的论文视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发表的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可按A+
论文计算;
4. 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数据库全文收录的中
文核心期刊论文视同A+论文;
5. 艺术设计、体育和外语相关学科的视同A+期刊见附件5。
附件5:
相关学科视同A+期刊目录
学科名称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艺术学 装饰 清华大学
体育学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上海体育学院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沈阳体育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建筑学、城乡规划
学及风景园林学
建筑学报 中国建筑学会
工业建筑
中冶建筑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
规划师
广西期刊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发展研究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中国园林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附件6:
学科(专业)竞赛(大赛)目录
一、学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
序号 竞赛(大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作
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
2 大学生“创青春”系列竞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
3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4 全国运动会 国家体育总局
5 大学生运动会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
中央
6 中国美术奖 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
协会
7 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
国土木工程学会合办
8 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奖、
艺术作品奖)
教育部
9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信息产业部
人事司
10 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11 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2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3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4 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
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5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
应用数学学会
16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
阅读、写作大赛
外研社主办、教育部高等学校大
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
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
分委员会合办
17 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大赛
(IGEM)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创办,高水平
大学普遍认可的国际竞赛
18 ICPC/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
计竞赛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举办,
高水平大学普遍认可的国际竞
赛
19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MCM/ICM)
美国数学学会、美国工业与应用
数学学会、美国国家安全局联合
举办,高水平大学普遍认可的国
际竞赛
二、相关说明
1. 由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合办)的学科(专业)竞赛
或创新创业大赛一并计入。
2. 获奖等级认定:学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级
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金、银、
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同一项目(参赛者、参赛团队)在同
一年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按照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获奖项目。
3. 未列入目录的学科(专业)竞赛且由国家部委及其所属部门主办
的较高层次的学科(专业)竞赛或由国家级一级学会(团体)或国际
知名学会(团体)举办的在全国高校具有较高声誉的单项学科(专业)
竞赛,相关单位可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教务处或校团委提交申请,由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估审议通过后方可计入。